鄢陵县政府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政府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鄢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政府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YLZFCG201506086-H;
2.3资金来源:财政出资,资金已落实;
2.4招标范围:红外枪式网络摄像机、网络壁挂柜、交换机、硬盘录像机、网线、电源线等设备(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交货期: 7 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5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 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以上证书;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生产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8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25 日至2015年 7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到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鄢陵县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电话:0374—7332167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委托人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569907896
招标机构: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374-733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