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风景园林文化研究所科研基地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风景园林文化研究所科研基地项目已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风景园林文化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CZBGK[2015]903号
2.2项目地点: 开封市水稻乡双河铺村;
2.3监理标段投资额: 2.7万元;
2.4项目内容:开封市风景园林文化研究所基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具有相关工程的监理经验、有良好业绩和信誉。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总监。
3.2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查询日期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6月25日至 2015年 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报名(5013室)。监理标段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审验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监理标段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开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封市风景园林文化研究所 代理机构: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先生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13598789769 电 话: 1369378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