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鸣鹫镇鸣鹫村村容村貌建设(照明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红河州蒙自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鸣鹫镇鸣鹫村村容村貌建设(照明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玮元-HH2015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蒙自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鸣鹫镇鸣鹫村村容村貌建设(照明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已由红河州财政局和红河州移民开发局以
红财企[2014]69号文件批准采购。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河州蒙自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鸣鹫镇鸣鹫村村容村貌建设(照明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采购范围:150盏(具体以采购项目清单为准)。
2.4 交货地点:按指定地点送货并负责安装及维修。
2.5 交货时间: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投标人自行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图纸300元,以上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6.2投标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蒙自市迎晖路),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
7.2开标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蒙自市迎晖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蒙自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 址:蒙自市鸣鹫镇
邮 编:661100
联系人:周玲
电 话:0873-381304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蒙自市中央大街10幢403室
邮 编:661100
联 系人:杜莉娟
电 话:0873-3033815 13887360536
邮 箱:228559060@qq.com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