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人和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人和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人和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4-254号
2.3工程地点:新郑市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该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1标段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2标段为:污水管道铺设工程
3标段为:东沟自然村道路及垃圾中转站修建工程
4标段为:寨内道路修建工程
5标段为:监理标
2.7质量要求:各施工标段工程质量均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项目工期:1标段 180 日历天
2标段 120 日历天
3标段 120 日历天
4标段 120 日历天
5标段同施工合同工期
3.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4.报名条件
4.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2其中施工各标段(1-4标段)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监理标段(5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须知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新郑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新郑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总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6.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7月2日下午17:00止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1标段:4 万元人民币;
2标段:3 万元人民币;
3标段: 2万元人民币;
4标段:5万元人民币;
5标段:0.5万元人民币
账 号:9910 1201 1100 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凭银行转账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2日15时30分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辛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9819609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明涛、钟皓
电 话:18503711819 0371-68865936
12.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