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新建学生食堂灶具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新建学生食堂灶具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新建学生食堂灶具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新建学生食堂灶具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TT201506300)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设备采购的资金为财政性资金,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3、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是否接收进口产品投标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否 | 学生食堂灶具及配套设备 | 详见第六章 | 1 | 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
6.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6.3投标人必须具有云南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证书和云南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6.4投标人应具备年检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6.5 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及纳税证明。
6.6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采购的设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6.7省外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分公司或常驻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需注册于2014年1月之前;
6.8 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6.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交货(安装)期: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 6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4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10:00止。
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中学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00元;
12、开评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中学
1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中学
1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任皓 杨士琦 朱广娟 吴鹏
电话:0871—65896396 13648811240 传真:0871-65895558
电子信箱:ttzbgs@163.com
投标保证交纳帐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帐 号:1356153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