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森林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160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森林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常军锋 电话:0311-88607204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张津 电话:0311-66635081 开标联系人:王庆 电话: 0311-66635036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021 66635011(传真) 财务室电话:0311-66635560 |
采购内容:森林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公开”栏里“通知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094 6663508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上的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MCU、会议终端设备的CCC认证证书、工信部入网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MCU、会议终端设备的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会议摄像头的ROHS认证证书复印机并加盖厂家公章,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416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7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8:30-9:00 |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9:00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开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