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首都圈测震台网灾损专业仪器恢复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戴先生010-59959374
二、委托招标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首都圈测震台网灾损专业仪器恢复
四、招标编号:TC15017AH
五、招标内容: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配置描述 | 交货期 |
1 | 井下短周期地震计 | 8 | 8台设备含2320米井下电缆,另有4个台站需更新共1120米井下电缆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一次性交货 |
2 | 井下宽带地震计 | 1 | 含300米井下电缆 | |
3 | 加速度计 | 47 | 其中9台设备需共640米加长摆线 | |
4 | 数据采集器 | 14 | 6通道 |
说明:
1) 以上井下地震计的安装和电缆的更新包括采购人现有地震计和电缆的提井和此次采购设备的下井等相关费用,安装地点在首都圈的河北、北京和天津。加速度计由采购方自行安装。
2) 投标人须对以上全部设备和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84.71万元。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24日
八、接收投标及投标截止日期:
接收投标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
九、开标日期: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楼第八会议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 魏志平、丁敏
联系电话:010-62108094、62108154
传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参加。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它条件
(1)投标人是所投设备制造厂商的,应具备至少2年及以上同类设备的生产制造历史并出具资格声明文件原件。
(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该设备制造厂商除满足上述第1条的要求外,还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厂商、总代理商的授权,不接受代理商转授权、办事处授权等其他授权)。
(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12室
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十二、公告期限为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3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