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第八十中学体育馆设施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5: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八十中学的委托,对其体育馆设施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INB20150606
二、招标内容:
体育馆设施改造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个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采购预算:79.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自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三个同类项目的业绩(以网上可查询的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6月24日起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至2015年7月2日报名截止,在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1612)。
六、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业绩证明、外地企业在大连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7月15日13:00至13:30时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八十中学
十一、采购代理人: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11)62630707
传 真:(0411)62630707-605
邮政编码:116001
邮箱地址:dl_xinbang@126.com
联 系 人:王志贞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1612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中山支行60086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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