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小学教学器材采购项目(小学音乐器材、小学美术器材、小学体育器材)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小学音乐器材、小学美术器材、小学体育器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小学教学器材采购项目(小学音乐器材、小学美术器材、小学体育器材)
2.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0739/3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包 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第一包 | 小学音乐器材 | 2.5500 |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全款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
第二包 | 小学美术器材 | 3.4900 | ||
第三包 | 小学体育器材 | 9.5000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合同包的投标,但不能兼中兼得。如参加二个及以上合同包的投标,则必须按合同包分别递交报名资料、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300元。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4日14时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包号 | 一包 | 二包 | 三包 |
金额 | 0.05万元 | 0.06万元 | 0.15万元 |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
联系人:刘丹
电话:0431-84612890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系人:闫琦
电话:0431-81937053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