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检测仪器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检测仪器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检测仪器采购(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检测仪器采购(二次)
三、项目编号:HCHG1501-013/2
四、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检测仪器等设备,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能满足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服务的相关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2-5项开标时携带原件,所有原件须袋、密封,列出明细,要求同报价文件一同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下载。
八、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 20000 元,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或转入,汇出或转出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
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182 2219 5713;
九、招标文件变更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 年7月15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牡丹区委)
提交投标文件 起始时间: 2015年7月15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5日9时00分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主任 刘站长
电话:0530-7369019 、736903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魏先生
电话:0530-5267789 邮箱:sdhyhahz@163.com
地址:菏泽市和平路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