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2015年第四届中国兰花招展组展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2015年第四届中国兰花招展组展项目
二、项目编号:TCCX-2015ANJ0780
三、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宣传部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1号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
七、招标内容及方式:
1.招标内容:第一包兰花文化展区,第二包兰花与健康展区,第三包印象房山展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金额:345万元,其中第一包控制价为:180万元;第二包控制价为:100万元;第三包控制价为:65万元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展览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购买招标文件;
十、文件发售及领取:
1.报名及发售文件日期:2015年06月24日-2015年0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2.领取文件地址: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四单元301室)
3.文件售价:500元/份
十一、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及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展览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由招标公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注:如联合体投标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及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响应的资格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9日上午9:00止(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CSD)A座10层会议室
十四、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房山财政网(http://czh.bjfsh.gov.cn/zfcg/zbgg/index.as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五、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1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10-69301282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四单元3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10-69351968
传真:010-69351968
邮箱:tccx01@163.com
开户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0100214000000001233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24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要此件)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