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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小额零星建安维修资格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6: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小额零星建安维修资格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074FG07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小额零星建安维修资格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内容: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50万元(不含)以下小额零星建安维修项目

招标数量: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不多于3家协议定点承包单位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 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投标人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其它项目任职的承诺,格式自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1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624日起至20157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722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 9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2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

020-6279 1652

电话:

/

传真:

020-8317 7411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30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梁浩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王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开户行:

/

 

 

帐号: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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