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区水厂扩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平原县城区水厂扩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原县城区水厂扩建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平原县城区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项目编号:SDTG-ZB-2015063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原县平苏路东侧自来水公司南侧。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33.7亩,新增日供水能力3万m3,采用机械混合、折板及应、斜管沉淀、V型滤池并配深度处理设计。
2.3 计划周期:总计划设计周期为 60 日历天。
2.4 分包划分:本项目1个分包。
2.5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机电设备及安装、道路、管网、工艺等在内的平原城区水厂扩建工程全部内容。设计成果包括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修改、建设期技术服务等。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标准,并应按照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取得批复或合格许可。
2.6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法人设计单位,通过ISO9000设计质量认证体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规模、工艺、使用功能类似,起止时间自2010年元月至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主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职称证书(民营职称证书除外),主持设计过类似项目(规模、工艺、使用功能类似,起止时间自2010年元月至今);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一年(2014年5月-2015年5月)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原件)。
3.3 拟派本项目设计组的其他人员:
拟派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师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拟派本项目的结构工程师具有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24日至2015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
4.2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齐全包括所有变更增加页内容):
4.2.1 营业执照(新版);
4.2.2 资质证书(副本);
4.2.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网络查询截图;
4.2.6 主持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
主持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近一年(2014年5月-2015年5月)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原件;
4.2.7 拟派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师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2.8 拟派本项目的结构工程师的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4.2.9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10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4.2.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文件模版)。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6月24日至2015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购买采购文件。
5.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采购文件不邮购。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平原县城区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平原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73433957
电子邮箱:pysw6064@126.com
代理机构: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天燃气公司东临冠达时代商务楼317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905349885
电子邮箱:18605349787@163.com
监督部门: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