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光明东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巩义市光明东路道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标号:巩财招[2015]114号
二、项目名称:巩义市光明东路道路工程
三、招标人: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公司
四、主管部门: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工程建设地点:巩义市城区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工程概况: 巩义市光明东路道路工程东起石河路,西至火车站,全长1027米,宽30米,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九、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要求:施工期 270日历天
十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证(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
4、持有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范围包含企业法人、拟投标项目经理)。
十二、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拟任该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被授权委托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委托人所在公司2014年10月以来的社保证明以及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以上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巩义市财政局7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本招标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人民政府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先生 13838166656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