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2015年土地开发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及勘测项目招标公告
平原县2015年土地开发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及勘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原县2015年土地开发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及勘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单位为平原县土地综合整治挖潜办公室,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平原县2015年土地开发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算及勘测项目( ZZJC-FG-15053)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前曹镇、王凤楼镇、三唐乡三个乡镇,总规模约4500亩,涉及可研、规划设计、预算及勘测。
2.3 资金来源:已落实。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后12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
4.2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
(8)《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另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不邮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平原县土地综合整治挖潜办公室
联系人:纪主任 联系电话:0534-4216615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秀泽 电话:18353406685
传真:0534-2796116 电子信箱:ZZJC6116@163.com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监督机构
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