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平原县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原县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原县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单位为平原县国土资源局,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平原县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项目

                   ( ZZJC-FG-15051)

2.2项目概况:在“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之上,通过开展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查清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补充开展二次调查中“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的调查评价。

2.3 资金来源:已落实。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具备不动产测绘乙级(含)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

4.2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另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不邮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7  14 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平原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何科长

    联系电话:13583438929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353406685

    传真:0534-2796116        电子信箱:ZZJC6116@163.com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监督机构

   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