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便携机动车测速仪采购的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便携机动车测速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便携机动车测速仪采购
项目编号:YFCG201505107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及数量: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便携机动车测速仪4套(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7.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23日 17:26 至 2015年06月3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购项目及数量: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便携机动车测速仪4套(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1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8.《采购文件》的获取: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6月23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采购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采购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15: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15:3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地点和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12. 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疑问或质疑的,请在2015年7月10日前与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采购文件》备索。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警官 联系电话:181505888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0595)22988718、2813177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