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九都路滨河北路5座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九都路滨河北路5座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288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197号。
二、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九都路饮马街人行天桥、九都路校场街人行天桥、九都路洛浦路人行天桥。第二标段:滨河北路芳林路口人行天桥、滨河北路金业路口人行天桥。
1、马街人行天桥:九都路改造后,道路中间设护栏隔离,将逐步取消洛浦路、饮马街、校场街与九都路交叉口的信号灯,致使行人过街绕行距离较远。此人行天桥位于饮马街与九都路交叉口东侧,主要解决饮马街方向行人过街交通。主桥跨径采用31.2m,桥面净宽2.7m,全宽3m。桥梁南、北两侧设步梯(坡比为1:4),梯道净宽1.7m,全宽2m。主桥车行道净高5m。主桥上部采用简支钢箱梁,梁高1.2m,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7m;步梯上部采用钢制梯道,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5m;基础均采用桩基础,桩径分别为1m、0.8m。
2、九都路校场街人行天桥:九都路改造后,道路中间设护栏隔离,将逐步取消洛浦路、饮马街、校场街与九都路交叉口的信号灯,致使行人过街绕行距离较远。此人行天桥位于校场街与九都路交叉口西侧,主要解决校场街方向行人过街交通。主桥跨径采用31.2m,桥面净宽2.7m,全宽3m。桥梁南、北两侧设步梯(坡比为1:4),梯道净宽1.7m,全宽2m。主桥车行道净高5m。主桥上部采用简支钢箱梁,梁高1.2m,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7m;步梯上部采用钢制梯道,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5m;主桥及北侧步梯基础均采用桩基础,桩径分别为1m、0.8m,南侧步梯基础采用扩大基础。
3、九都路洛浦路人行天桥:天桥九都路改造后,道路中间设护栏隔离,将逐步取消洛浦路、饮马街、校场街与九都路交叉口的信号灯,致使行人过街绕行距离较远。此人行天桥位于洛浦路与九都路交叉口东侧,主要解决洛浦路方向行人过街交通。主桥跨径采用31.7m,桥面净宽2.7m,全宽3m。桥梁南、北两侧设步梯(坡比为1:2),梯道净宽1.5m,全宽1.8m。主桥车行道净高5m,步梯非机动车道净高4.16m,人行道净高2.92m。主桥上部采用简支钢箱梁,梁高1.2m,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7m;步梯上部采用钢制梯道,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5m;基础均采用桩基础,桩径分别为1m、0.8m。
4、滨河北路芳林路口人行天桥:主桥跨径采用17m+17m,桥面净宽2.7m,全宽3m,主桥车行道净高5m。桥梁北侧步梯(坡比为1:2),梯道净宽1.5m,全宽1.8m;南侧步梯(坡比为1:2)净宽2.7m,全宽3m,与洛浦公园防汛路衔接。主桥上部采用连续钢箱梁,梁高0.8m,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7m;步梯上部采用钢制梯道,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5m;基础均采用桩基础,桩径分别为1m、0.8m。
5、滨河北路金业路口人行天桥:主桥跨径采用27.5m,桥面净宽2.7m,全宽3m,主桥车行道净高5m。桥梁北侧步梯(坡比为1:2),梯道净宽1.5m,全宽1.8m;南侧与洛浦公园防汛路衔接。主桥上部采用简支钢箱梁,梁高1.1m,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7m;步梯上部采用钢制梯道,下部采用圆柱形墩,柱径0.5m;基础均采用桩基础,桩径分别为1m、0.8m。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含)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外地企业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经有关单位登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洛登记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临时建造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7月2日18:30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2、招标文件免费下载(含图纸资料)。辅助评标光盘200元/份。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9:30,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崔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八、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