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直机关2015年度电器产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15: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中直机关委托,就中直机关2015年度电器产品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1507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电视机、空调机(含机房空调)的供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的定点供应商。第一包:电视机、空调机(不含中央空调、机房空调)实体商场及电子商城供应商,如果投标人中标,仅其指定所属门店、卖场或网站,可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销售电视机、空调机(不含中央空调、机房空调);第二包:机房空调(含基站空调、精密恒温恒湿空调)供应商,机房空调(含基站空调、精密恒温恒湿空调)为至少具有来电自启动、远程监控等功能,且能够长时间连续运行的分体挂机或分体柜机。如果投标人中标,其中标品牌全系列机房空调并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17 期)》内的产品,可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销售。以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的70%入围。

2、本项目分2包。

01包:电视机、空调机(不含中央空调、机房空调)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2包:机房空调(含基站空调、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所投产品机型应为该品牌市场正在销售的主流产品机型,投标人需保证以上所投产品在中标后三个月(第二包:六个月)内能够按投标文件承诺价格及优惠率供货。

4、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节能采购产品,所投电视机、空调机产品应为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所投相关产品在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做相应标识。同时,本项目采购电视机产品属于国家环保优先采购的,投标相应产品如为第十五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所投相关产品在第十五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做相应标识。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同时还应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第一包:同时代理销售电视机、空调机产品,具备京内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商业机构;

  第二包:空调生产制造厂家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其他特定要求 :

  (1)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对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2015年06月23日至2015年07月10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中直采购频道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07月10日至2015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一号院甲6号楼)一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截至此时间未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中直机关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集成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系统,投标人须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http://help.bjca.org.cn/support/client/zzcg-ccgp/index.htm。

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的“资料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客户端”,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file”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的每天8:00至 17:00,或开标当天8:00至投标截止时间,携带存储在光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终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电子化平台后,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因电子文件递交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供应商安排充足时间递交文件。

除上述方式之外,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赵妍华

电  话:010-8227328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2273275   010-8227326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3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