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采购2015-2017年度交通设施维护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采购2015-2017年度交通设施维护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D11N1275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采购2015-2017年度交通设施维护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期限 | 采购预算 |
交通设施维护 | 3年 | 人民币284.5万元 |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监管部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6 月24 日至2015年6 月 3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城市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交通安全设施、监控)。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城市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交通安全设施、监控)
4、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同时须提供原件以供核查。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 2015年6 月 24日至 2015年 6月30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楼
电话:0752-2850226
传真:0752-2850225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 年 6月24 日起至 2015年6 月30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7 月15 日10时00 分00秒(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 月15 日10时00分00秒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3号宏城商务大厦4楼418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文件下载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2-2850225
传真:0752-2850225
联系地址: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楼
邮编:51600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2)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670457738271
采购人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0752- 5385022
传真:0752- 538502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安惠大道13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