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卢氏秦华天然气2015年主体中压管道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氏秦华天然气2015年主体中压管道施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卢氏秦华天然气2015年主体中压管道施工工程(招标编号:HXZB2015043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卢氏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门峡市卢氏县。
2.2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卢氏县2015年主体中压管道施工工程招标(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
一标段:文明路(靖华路-滨河路),466米,DE160:274米,DE110:246米,1个160球阀,1个110球阀;迎宾路(靖华路-滨河路),374米,DE160:196米,DE110:250米,1个160球阀,1个110球阀;中兴路(莘源路-滨河路),207米,DE110:201米,1个110球阀;莘源路(中兴路-文明路),587米,DE110:587米。
二标段:和平路(靖华路-滨河路),445米,DE160:214米,DE110:260米,1个160球阀,1个110球阀;莘源路(和平路-西苑路),456米,DE160:456米,1个160球阀。
三标段:清惠路(靖华路-解放路),210米,DE200:210米,1个200球阀;解放路(清惠路-虢都路),356米,DE110,356米,1个110球阀。
四标段:天然气管道架桥,卢傲南路(滨河路-虎山路),虎山路(卢傲南路-君喜路),1630米(含300米河道),DE315,DN300,1个315球阀,2个300钢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GB1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近三年来企业至少有一项市政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GB1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近三年来企业至少有一项市政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投标,但不同标段不能拟派同一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五楼大厅报名。
4.2 携带资料: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GB1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原件,业绩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以及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原件资料应提供四套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在报名资料封面上写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
4.3 提供卢氏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交卢氏县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二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三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四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从公司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3849440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8939087606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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