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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窗口等业务技术用房围墙、门卫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14: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JM-2015-06-6911

 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5045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窗口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12]4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长春市公安局自筹和申请国家补助等多渠道解决,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围墙及门卫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窗口等业务技术用房围墙、门卫工程

2.2工程地点:长春市南部新城乙三路以南,丙七十五路以东

2.3招标内容:包括门卫1、门卫2、小门卫、围墙等项目

2.4计划工期:20157252015930,共6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围墙、门卫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多年施工经验,近三年(2012、2013、201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工程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被否决。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2013、2014)有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中标后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63.7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7月16日9:00分,递交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才华

联系电话:1590440092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金琳

联系电话:0431-8066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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