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定县环境保护局监测仪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普定县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委托,就监测仪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监测仪器
二、招标项目编号:ASHF-15-PG004
三、项目序列号:安市公资交(购)字告【2015】145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69.7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双道原子荧光光谱仪 | 一台 | |
2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一台 | |
3 | 水质硫化物-酸化吹气仪 | 一台 | |
4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石墨炉一体机 | 一台 | |
5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一台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企业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5)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6)报名单位依法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或有效的社保证为准);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资料备查,并以复印件加盖鲜章(2份)方式于2015年6月29日下午17:00分前现场报名,并请携带所有资质原件进行审核,逾时报名均不受理;2)投标保证金请于2015年6月17日下午17:00时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打入保证金指定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6月23日 10时00分 - 2015年06月30日 17时00分
2.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4日 11时00分
八、投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九、开标时间:2015年07月14日 11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十一、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分行
银行账号:132019539070(保证金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普定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普定县城关镇文明路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0851-382204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金丹
联系电话:0851-33525808
传真:0851-33527180
邮箱:ashfzb@163.com
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