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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吉林省旱情信息采集系统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08: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吉林省旱情信息采集系统项目已由办计[2013]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吉林省旱情信息采集系统:省水(旱)情信息中心1处;县级旱情统计单位60处;市(州)级旱情统计单位3处,具体为通化市、白山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州)级墒情采集标定设备9套;固定墒情监测站19处;移动墒情监测采集设备19套,墒情监测点95个;开发旱情信息采集系统软件(包括抗旱统计上报系统、固定墒情采集子系统、移动墒情采集子系统等)。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159 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①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②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货物同类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并具有同类项目成功经验。

投标人须在购买标书时提供相关建设项目业绩证明:合同、验收报告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等,以备核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3日至20157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73013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宋春

联系电话: 0431-8499437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妍秀

联系电话:0431-818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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