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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公安局关于“郏县公安局采购防弹衣、防弹头盔及警用反光背心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08: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郏县公安局关于“郏县公安局采购防弹衣、防弹头盔及警用反光背心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郏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郏县公安局采购防弹衣、防弹头盔及警用反光背心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郏县公安局采购防弹衣、防弹头盔及警用反光背心项目

招标编号:  JZC2015-102Ag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为防弹衣、防弹头盔、警用反光背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交货期: 15  个日历天。

四、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范围内具有研发、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类型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防弹衣、防弹头盔须为公安部《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相应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若是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6、须提供防弹衣、防弹头盔、警用反光背心中国兵器工业防弹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7、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6.1有意向者须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本公告第5项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查验,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6.2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六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份。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时间:2015623日~201562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六楼)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郏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273886000   0375-298390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六楼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2015 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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