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安)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治安总队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安)
招标编号:20150706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522395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安琪、刘源
电话:67193735、67117194 传真:67173666
公告日期:2015年6月19日
采购数量:1
项目预算金额:建安费564.29万元
采购用途:消防及装修恢复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图纸范围内全部消防及装修恢复工程,包括加设吊顶,更换灯具,对墙体进行粉刷等; 消防工程包括新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新安装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更换原有消火栓系统、新安装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新安装排烟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4日9时至16时
报名地点: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平台进行报名。
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报名单位在网上成功报名后,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报名凭条,于2015年6月26日16时前将以下资料递交至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0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
司),不递交或不按要求时间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递交资料如下: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盖章复印件,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本)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项目联系人:赵安琪、刘源
联系方式:67193735、67117194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