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其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6月1日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5】C-43号
原公告日期:2015年6月1日
原公告媒体: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公共信息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商务部分: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118页 企业实力“提供2012年以来在环境数值预报领域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规模的高性能计算合同案例”。
更正为第118页 企业实力“提供2012年以来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规模的高性能计算合同案例”;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118页 企业实力“所投的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包含具有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模式,使用此自主知识产权模式发表至少SCI论文10篇(含)以上,得3分,否则得0分。”
更正为第118页 “所投的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包含具有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模式并已在国内业务化应用,需提供使用此自主知识产权模式用户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包含运行情况、准确率,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得3分,否则得0分。”注意事项中删除“使用模式SCI论文清单”。
修改内容
第119页 第2项“技术支撑专家团队”修改为“技术指导专家团队”,评审标准修改为“技术指导专家团队成员(含专家组长)主持或参与过大气污染来源解析、排放源清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项目(三种项目均应有成员主持或参与过),得3分”,注意事项中添加“此团队成员不一定是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任职证明”修改为“技术服务承诺函”。
第120页技术及实施服务部分:“项目研发团队”修改为“投标人的项目研发团队”
第112页第六条“通用支持环境软件系统”中“ArcGIS平台”修改为“GIS平台”,技术规格要求修改为:“将现有的GIS平台升级为最新版本,并提供一年的免费数据服务。”
技术部分:
第76页 “投标人必须对本章的各项技术要求做实质性响应,可满足或优于指标要求”。
第82页2.1硬件系统刀片平台“数量≥1套”指的不一定为一个机柜,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机柜数量即可。
第119页商务部分的“技术服务专家团队” 与第120页技术及实施服务部分的“投标人的项目研发团队”并非特指一个团队。“技术服务专家团队”不一定是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投标人的项目研发团队”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
三、开标信息:
所有包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测试文件应于2015年7月6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由专人递交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不再接收。
包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7月9日上午9:00之前 (北京时间)由专人递交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不再接收。
定于2015年7月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宋沛浩、张丽娜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传真电话:0371-6599352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 5160 1000 5452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