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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北三环跨龙尾河桥桥端尾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9 18: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郑东新区北三环跨龙尾河桥桥端尾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北三环跨龙尾河桥桥端尾工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区
2.3工程概况:
因郑东新区北三环跨龙尾河桥工程原招标范围桥头仅包含搭板,两侧桥头道路、挡土墙、锥坡防护、台背回填均不在招标范围内,鉴于上述原因对该桥梁桥端尾工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项目总投资约180万元。
2.4招标范围:两侧桥头道路、挡土墙、锥坡防护、台背回填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 企业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5 拟派项目经理在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6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5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4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6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4.1.7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8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下午18: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和网上报名回执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卫群大厦5层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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