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2015年教师周转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2015年教师周转房项目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发改项字[2014]4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宾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各相应学校校园内
建设规模:Ⅰ标段为宾阳县宾州镇第五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1#、2#楼工程,建筑规模2002.34㎡,6层砖混结构,住宅套数36套,每套建筑面积54.55㎡;Ⅱ标段为宾阳县高级中学教师周转房1#楼工程,建筑规模2639.04㎡,6层砖混结构,住宅套数48套,每套建筑面积54.55㎡;Ⅲ标段为宾阳县高级中学教师周转房2#楼工程,建筑规模2639.04㎡,6层砖混结构,住宅套数48套,每套建筑面积54.55㎡;Ⅳ标段为宾阳县宾阳中学教师周转房1#楼工程,建筑规模2639.04㎡,6层砖混结构,住宅套数48套,每套建筑面积54.55㎡;Ⅴ标段为宾阳县宾阳中学教师周转房2#楼工程,建筑规模2639.04㎡,6层砖混结构,住宅套数48套,每套建筑面积54.55㎡;Ⅵ标段为宾阳县新宾中学教师周转房工程,建筑规模2009.3㎡,6层砖混结构,住宅套数36套,每套建筑面积54.55㎡。
合同估算价:Ⅰ标段约362万元;Ⅱ标段约482万元;Ⅲ标段约478万元;Ⅳ标段约464万元;Ⅴ标段约464万元;Ⅵ标段约339万元。
要求工期:各标段均为2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宾阳县2015年教师周转房项目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划分为6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 至2015年6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费, 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7月9日 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宾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东段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
东方D区五层
联 系 人:卢显勇 联 系 人:林敏
电 话:0771-8228961 电 话:1807828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