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开区教文体局新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9 1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委托,就该单位新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经开区教文体局新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5XDDL)83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内容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为经开区第三中学、六一小学、锦凤小学、滨河一小四所新建学校采购教育教学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包段划分:六个包段(包1、包2、包3、包4、包5、包6):
包1:电脑及LED屏采购;包2: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包3:办公设备采购;包4:课桌椅等设施采购;包5:图书采购;包6:空调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各包段供应商资质要求:
1)包1供应商须提供80万元以上类似的电脑业绩合同一份;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代理商必须具有电脑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2)包2供应商须提供5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一份;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电子产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3)包3供应商须提供5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一份;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代理商必须具有打印机、印刷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4)包4: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1)ISO9001:2008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2)ISO14001:2004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3)OHSAS18001:2007标准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书,须提供1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一份。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家具产品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5)包5: 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提供1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一份。
6)包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空调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5、对参与竞争的单位,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需按要求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廉洁资格审查,廉洁审查表电子版报名时请与代理公司联系索取。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五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各标段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明确的证明材料(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所带证件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天元、耿坤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2015年6月19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经开区教文体局新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5XDDL)83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内容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为经开区第三中学、六一小学、锦凤小学、滨河一小四所新建学校采购教育教学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包段划分:六个包段(包1、包2、包3、包4、包5、包6):
包1:电脑及LED屏采购;包2: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包3:办公设备采购;包4:课桌椅等设施采购;包5:图书采购;包6:空调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各包段供应商资质要求:
1)包1供应商须提供80万元以上类似的电脑业绩合同一份;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代理商必须具有电脑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2)包2供应商须提供5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一份;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电子产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3)包3供应商须提供5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一份;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代理商必须具有打印机、印刷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4)包4: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1)ISO9001:2008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2)ISO14001:2004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3)OHSAS18001:2007标准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书,须提供1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一份。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家具产品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5)包5: 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提供1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一份。
6)包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空调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5、对参与竞争的单位,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需按要求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廉洁资格审查,廉洁审查表电子版报名时请与代理公司联系索取。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五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各标段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明确的证明材料(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所带证件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天元、耿坤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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