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文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5年度国家文物局中华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展览服务商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1.1.1 项目名称:2015年度国家文物局中华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展览服务商选聘项目
1.1.2 采购编号:HSZT2015FG/164
1.1.3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4 招标内容:
国家文物局拟遴选1家机构,为其提供2015年度国家文物局中华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展览项目的承办服务。包括2015年度国家文物局中华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来华展览项目“罗马尼亚珍宝展”、2015年度国家文物局中华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展览项目之匈牙利“华夏瑰宝展”和中斯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展。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1.2.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3 具有《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文物办发[2005]13号)规定的,在境外(包括外国及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举办各类文物展览资格的机构,包括:
(1)国家文物局指定的从事文物出境展览的单位;
(2)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3)境内各文物收藏单位。
1.2.4 具有举办大型文物出入境(包括外国及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展览服务的相关经验。
1.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2 集中发售时间: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3.3 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1.3.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5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4.1.1 递交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9:00-9:30。
1.4.1.2 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9: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4.1.3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1.4.2 开标时间和地点
1.4.2.1 开标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9:30,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2.2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王冬晗
电 话:010-62278948-691
传 真:010-62263479
电子邮箱:hsz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