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购警犬及训导员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刑侦支队购警犬及训导员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以下简称:投标人)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1.1 项目名称:刑侦支队购警犬及训导员服务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3 项目概况 1.3.1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到位。 1.3.2服务范围:昆明主城区范围内。 1.3.3服务期:以壹年计算,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天服务时间为:1分钟处置点7时至23时、3分钟处置点为8时至21时,期间每间隔一小时,由防控点民警带领在区域内开展巡逻。 1.3.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业主方要求。如巡逻防控期间发生警犬伤及到人、动物的,由服务单位负责处理,警犬、训导员在巡控工作中受到伤害的,由所属派出所负责处理。 1.4 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4.2 投标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警犬训练及饲养条件;(3)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满足该项目的训导员;(4)配备专业的犬病防治的兽医;(5)在昆明有驻训基地。(6)每天服务时间为:1分钟处置点7时至23时、3分钟处置点为8时至21时,期间每间隔一小时,由防控点民警带领在区域内开展巡逻。(7)如巡逻防控期间发生警犬伤及到人、动物的,由服务单位负责处理,警犬、训导员在巡控工作中受到伤害的,由所属派出所负责处理。(服务范围:昆明主城区范围内) 1.4.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 1.4.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他要求: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第四条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06-19 15:17 至 2015-07-10 15:17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7-13 09:30。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5.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昆明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