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试点)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5】83号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5]-033号
新华招标编号:XHTC-GC-2015-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温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试点)工程,已经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豫水农〔2015〕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群众投劳折资,招标人为温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温县黄庄镇,涉及黄庄村、东韩村、西留、康庄、东留、西高召、东虢、东高召、西虢、卫村、白庄、耿庄、珍珠、北镇、西郭村、南韩村、西韩村、县农场、乡农场等19个行政村、农场。规划建设面积2.61万亩,其中低压管灌2.05万亩,半固定喷灌0.56万亩。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新打机井148眼,维修机井29眼,配套机井373眼,地埋管道280.28km,桥涵18座,清淤疏浚排涝沟14.7km,建设变压器13台区,地埋电缆130.55km,修筑机耕道4.45km。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6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管网工程。铺设低压管灌3395亩,位于卫村、西郭。
第二标段:管网工程。铺设低压管灌3200亩,位于西韩、东韩、南韩、白庄。
第三标段:管网工程。铺设低压管灌4094亩,位于东虢、西虢。
第四标段:管网工程。铺设低压管灌2900亩,半固定式喷灌1100亩,位于耿庄、东高召及县农场。
第五标段:管网工程。铺设低压管灌2300亩,半固定式喷灌1680亩,位于西高召、西留及乡农场。
第六标段:管网工程。铺设低压管灌2850亩,半固定式喷灌500亩,位于东留、康庄、黄庄。
第七标段:管网工程。铺设低压管灌1806亩,半固定式喷灌2314亩,位于珍珠、北镇。
第八标段:水源井工程。新打机井77眼,旧井维修17眼、井台及标志牌186套,位于卫村、西郭等9个行政村、农场。
第九标段:水源井工程。新打机井71眼,旧井维修12眼、井台及标志牌187套,位于西虢、东虢等10个行政村。
第十标段:机井配套工程。水泵及钢制井堡安装119套,位于卫村、西郭等6个村及乡农场。
第十一标段:机井配套工程。水泵及钢制井堡安装122套,位于西留、东留等6个村及县农场。
第十二标段:机井配套工程。水泵及钢制井堡安装132套,位于西虢、黄庄等7个村及县农场。
第十三标段:建筑工程。清淤疏浚排涝沟14.7km、新建桥涵18座、田间道路4.45km及标志牌制安等。
第十四标段:电力配套及台区工程。建设变压器台区及电力配套13处,(含自行负责接入电网),机井控制柜及智能灌溉系统(刷卡机)安装373套等。
第十五标段:地埋电缆工程。电缆线铺设65100m、电缆标志桩575个,位于卫村、西郭等9个行政村、农场。
第十六标段:地埋电缆工程。电缆线铺设65450m、电缆标志桩578个,位于西虢、东虢等10个行政村。
第十七标段监理标: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工程监理工作。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及保修期。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三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PVC管材制造安装企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省级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3)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企业2012年5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的供货安装业绩2份(5)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6)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投标。
第四~七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PVC管材制造和喷灌设备制造安装企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省级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3)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企业2012年5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的供货安装业绩2份;(5)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6)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投标。
第八~九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有凿井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2012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2份(6)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第十~十二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制造安装企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省级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3)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企业2012年5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的供货安装业绩2份;(5)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6)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投标;
第十三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2012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2份;(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第十四标段:(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保证入网通电);(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2012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2份;(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十五-十六标段:(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电缆、电线的生产企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省级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3)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企业2012年5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的供货安装业绩2份;(5)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投标。
第十七标段监理标段:(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出具项目总监无在建证明;(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5)2012年5月1日以来承担类似工程业绩2份;(6)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1个标段。
3.4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第一~十二、十五、十六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第十三~十四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第十七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4.2施工标:第一~七标段: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信息备案证明(网上下载打印)。
第八~九标段: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信用信息备案证明(网上下载打印)。
第十~十二标段: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业绩证明、信用信息备案证明(网上下载打印)。
第十三~十四标段: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信息备案证明(网上下载打印,第十四标段不需要提供此项证明)。
第十五~十六标段: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第十七标段监理标:报名时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信用信息备案证明(网上下载打印)。
4.3上述所有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2份),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带《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无需胶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套(含图纸费用),监理标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4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水利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15713916869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61977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1- 612093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连女士
电 话:0391-3595999
联系地址: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