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水、电、暖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9 11: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75号计划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公开招标水、电、暖改造工程项目,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086号。
二、招标项目:水、电、暖改造工程项目(共一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潜在投标人可从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18:3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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