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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2013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采购调整(浚县公安局刑侦警用系统建设)招 标 公 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9 12: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鹤壁市2013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采购调整(浚县公安局刑侦警用系统建设)
采购编号:鹤财2014-1589(4) 批复编号:〔2014〕158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政法转移支付
采购预算:182000元 计划完工期:15日历天
采购人:浚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0392—553704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女士 15539255114 hbfdzb@163.com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韩女士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 Y库建设转换系统及现场勘验快速录入系统(具体设备采购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分2个包;
1包:浚县公安局Y库建设转换系统设备采购; 2包:浚县公安局现场勘验快速录入系统采购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时间:2015年6 月 19日至2015年6月26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0日下午8:00至8:30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2. 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8:30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标厅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保证金金额:1包保证金500元;2包保证金1200元)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具投标资格;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市淇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标段(分包)名称!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凭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本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届时携带:
3.1.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3.2.“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
3.3.转账凭证加盖财务章(复印件);
具体事宜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说明: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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