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清溪镇市民广场景观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溪镇市民广场景观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溪镇市民广场景观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GMTC15DGZHG0041JO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内容: 东莞市清溪镇市民广场景观升级,包括绿化苗木的供货、种植、养护、绿化用地的平整、园建设备、电气设备、喷淋设备及泵房的供货、安装及其他相关内容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 合同期:签订合同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要求的相关内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 投标人具有由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3.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5年07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售标书处电话:0769-21666364, 联系人:詹小姐。 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自行携带U盘拷贝附件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16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dggp.dg.gov.cn)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昌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4129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夏先生0769- 873251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永昌0769-22412909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