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3-2014年度数字化监测与管护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对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3-2014年度数字化监测与管护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C85N03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3-2014年度数字化监测与管护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302.0000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3-2014年度数字化监测与管护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标投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系统集成、开发或技术服务等内容(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没有载明具体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主管部门公开企业经营范围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6月19日至2015年06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07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C85N038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袁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胡小姐 |
电话: | 0752-2396092 | 电话: | 2881312 |
传真: | 0752-239606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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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 联系地址: | 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邮编: | 516001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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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麦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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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01718136053004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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