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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北路(津八路至津九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作者: 发布于:2015-06-19 14: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水库北路(津八路至津九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利建招公字[2015]32号  LJZCZ2015-029号

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水库北路(津八路至津九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水库北路(津八路至津九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利津经济开发区水库北路,津八路至津九路段。 

工程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550米,车行道16米,两侧人行道各6米,绿化带15米,铺设直径800mm砼排雨管线、直径600mm砼排污管线。道路结构为车行道灰土30cm,水泥稳定碎石垫层15cm,8cm油面(5+3)。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总投资约630万元。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其它。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11室)报名。一并列出报名需要的材料。 

报名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有效)或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4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11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8854632522   0546-6061182

监 督  单 位: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546-5621236   5686327 

报名期限: 2015年6月19日8时0分 - 2015年6月2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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