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本科生培养-实验室建设-影视文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首都师范大学的委托,对“人才培养质量-本科生培养-实验室建设-影视文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15-H53279),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采购人电话:010-68902830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武宗政、杨武
电话: 010-51908151 传真:010-53779910
3.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专业影视摄影机、专业版套件等 | 1批 | 50 |
4.简要技术要求:对焦:按钮可开启峰值对焦,光圈控制:兼容手动式PL卡口镜头等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5.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5.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6.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4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6.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每张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0.投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C113会议室(阜外大街白堆子甲23号,首体南路与阜成路交汇处西北角向北200米)。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50分)+相关业绩(5分)+综合商务(5分)+环保节能(6分)+投标文件(4分)
14.本项目不鼓励联合体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