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歌剧院舞台木地板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歌剧院舞台木地板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G15G13-001
采购人名称:国家大剧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常先生,手机13611351997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001293
资金来源:自行结算资金,资金已全部落实
财政预算批复金额:¥6201880.15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国家大剧院歌剧院舞台木地板更新
采购规模或简要技术要求:指国家大剧院歌剧院整个舞台区域运行设备表面的木地板以及固定区域的木地板的更新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旧地板的拆卸和新木地板供货及安装。具体内容为:左右侧车台、左右主辅助升降台、软景库升降台以及所有舞台面固定区域木地板的更新,以上共1958㎡,计划在2016年3月份完成;乐池升降台、主舞台升降台(上层)、前后主辅助升降台以及后舞台车载转台的木地板的更新,以上共858㎡,计划在2017年3月完成。项目总共2816㎡。项目还包括表面木地板以下的毛地板(衬板)、龙骨、辅材以及升降移动设备的裙边和围挡装饰面板等。
中标方需负责旧地板的拆卸和项目所需用料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施工安装、后期维护维修以及一期工程安装完成后地板保护等事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体育场地设施施工经营范围;
(2)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已完成的1500平方米及以上舞台木地板供货、安装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场地性能检测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舞台木地板产品的加工厂或提供加工厂家对本投标项目的供货授权,加工厂应取得运动木地板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出具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的承诺;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满足项目需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9)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10)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每天9:3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9: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9:3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601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由二个部分组成,其中:技术及商务(含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及安装施工方案、保修服务及履约能力)部分70分;经济标(报价)部分30分。
本项目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 010-68001293;13693121319
传真: 010-62551432
其它内容:
1.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
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要求提交投标人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招标文件;且不提供邮寄。
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以及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采购人:国家大剧院(盖章)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