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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计量测试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9 09: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计量测试所委托,就其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计量测试所                   联 系 人:高磊  

联系地址日照市五莲路336号                 联系电话:0633-817906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人:马池举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传真号码:0633-8018333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6201050149444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计量测试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5-1104 

采购预算:39万元

    招标内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具体包括:质量比较仪(原装进口)、公斤组E2等砝码、标准物质、一氧化碳标准气、硫化氢标准气、氧气标准气、二氧化硫标准气、可燃气体检测标准气共8台套。含所有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619日至2015626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窗口

3.售价:150/套,售后不退(资料费可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791500-15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开标室(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 座,烟台路26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791530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7915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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