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排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受孟津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孟津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排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5]041号。
二、招标项目:孟津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排烟设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只接受潜在投标人一次性报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电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招标编号。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6月19日-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 — 6:30(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购买采购文件(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一楼)。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00整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六楼)。
政府采购科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5139300
七、户名: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孟津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号:0000 0003 7570 1668 0012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