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化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XZHCG20151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化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已由大化县发改局文件以大发改审批〔2015〕3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河池市发改委、河池市水利局、河池市财政局文件 以 河发改投资〔2015〕48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河水招标备案[2015] 32号,现对该项目的镀锌钢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内。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Φ20 (t/m:0.00166)、Φ25(t/m:0.00242)、Φ32(t/m:0.00335)、Φ40 (t/m:0.00385)、Φ50 (t/m:0.00521)、Φ65(t/m:0.007)、Φ80(t/m:0.00824)热镀锌钢管一批。合同估算价:1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实际结算按验收数量为准(必须按需方实际需要供货,因实际供货与中标数量存在差异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免费送货上门(负责装卸)。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或合法生产企业资格,注册生产热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近两年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3年(2012年至今)具有热镀锌钢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否则无效。业绩有效期以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06月 25 日至07月 01 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人负责人:姚工、谭工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5)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07月16日 09:30 时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大化县大化镇建丰北路东五巷1号
邮 编:530800
联 系 人:刘 莉
电 话:0778—5812163
传 真:0778-581504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福路41号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莫工
电 话:13387788028 0778-2280966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778--2303828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五 年 六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