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18: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农村工作办公室、苍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挥部委托,就苍南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5073-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玻璃钢化粪池(一标)

1

715.8841

采购的玻璃钢化粪池规格分为1 m32 m34 m3三种,每套玻璃钢化粪池均须配置简易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货区域为龙港镇、宜山镇、金乡镇、钱库镇。

2

玻璃钢化粪池(二标)

1

512.6616

采购的玻璃钢化粪池规格分为1 m32 m34 m3三种,每套玻璃钢化粪池均须配置简易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货区域为灵溪镇、桥墩镇、矾山镇、赤溪镇、马站镇、藻溪镇、凤阳乡、岱岭乡。

说明

1、本次项目按供货区域不同分为两个独立标项,标项是最小投标单位,标项内所有内容不得拆分,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一个或两个标项发起投标响应。

2、招标文件列明的各种规格的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供货数量根据各使用单位的具体需求确定,实际供货数量的变化而带来的成本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供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投标单价或拒绝供货,否则将视为违约,一切后果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

2、特定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投标现场备查。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机关)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随本公告同时发出后,潜在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nztb.com.cn)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整,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7809:30

七、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

八、开标时间:201578日,09:30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金额:标项一:140000.00元(壹拾肆万元整);标项二: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 2840 2920 0215 844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随本公告同时公开发布,采购代理机构不再设立集中报名,供应商可以自行在指定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0571-8533129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9867927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招标文件》随本公告公开发布之后,如有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采购组织机构将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nztb.com.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同步发布更正或澄清公告,公告内容一经发布,视为已告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其他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随时保持关注,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采购人:苍南县农村工作办公室、苍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挥部,地址:灵溪镇人民大道5554楼,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7-68881707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昌军、谢武剑(13857110281

联系电话:0571-85830297

传真:0571-85830295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

查看原公告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