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清丰)所需政法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公安局(清丰)委托,就政法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PC[2015]184----豫盛华采字GK第142号
二、 招标内容:
A包:涉案财物管理设备(摄像机、报警主机、加湿器等)
B包:防护装备(防毒面具、防弹头盔、抓捕网等)
C包:刑事技术装备(现场勘查箱、GPS定位仪等)
D包:网安综合应用平台设备(单向导入设备、电源等)
三、 预算金额:A包:363930.00 B包:1081500.00
C包:1648300.00 D包:699988.00
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9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五、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9日下午16:00
七、 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
八、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B包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警用装备经营。
九、 报名方式:
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1、现场报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无误后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分别交纳A包4000元投标保证金+300元标书费、B包10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C包16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D包7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提交报名登记表,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2、网上报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分别交纳A包4000元投标保证金+300元标书费、B包10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C包16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D包7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注明招标编号,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hnsh6666773@163.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表并确认到账后向报名单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汇款接收信息: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账号:41001510824050200162,行号:10550200038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十、 招标文件发售及保证金查询 联系电话:0393—6667272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