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省粮干校室外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省粮干校委托,就室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GC-20150617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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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主体的要求。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2.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质证书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2720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潜在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4)采购人:浙江省粮食干部学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54698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587316,18605883905
传真:057186587317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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