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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小学食堂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小学的委托,对其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小学食堂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HCZB-2015-BJ1202

2、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小学食堂设备改造项目

3、    招标内容:厨房设备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预算:118.052192万元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7需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618日起至201572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号)。

8、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7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7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小学

  址:北京市海淀区采石路9

人:刘成良

联系方式:010- 5188861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20

人:林凌

电  话:010-63509799-861

传  真:010-63509799-860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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