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111FG111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内容: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招标数量:通过本次招标确定2家协议定点承包单位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 9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黄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20-6279 1652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17 741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梁浩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王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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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