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所需灵宝市车站路等施划交通标线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灵宝市车站路等施划交通标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车站路等施划交通标线
2.招标编号:CDZBSG-2015-606
二、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灵宝市车站路等施划交通标线,丙烯酸常温标线24565.08㎡、热熔型道路反光标线8154.83㎡。
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实施地点:灵宝市市区内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企业近三年(12、13、14年度)须具备类似相关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标线涂料(白色、黄色)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未能按要求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检测报告、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份(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准)(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并装订成册)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 09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39876222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398-6198009 13183391365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