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环保局环境检测仪器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菏泽市环保局环境检测仪器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菏泽市环保局环境检测仪器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环保局环境检测仪器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HCHG1501-009-3
四、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检测仪器采购,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代理商须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可以是具有生产许可证明的生产厂家,或者是具有代理资质的代理商)、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且满足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并提供能满足此服务的相关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开标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所有原件或公证件须列出清单明细并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内,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7.1报 名: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保证符合本次采购资格,并按照本采购公告第八项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确保保证金必须到账),不需要现场报名;
7.2招标文件获取: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 40000 元,参加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或转入,汇出或转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
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 2156 2019 3703
九、招标文件的质疑:
请将疑问、质疑在2015 年 6月 22 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盖章)邮件或送达至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上发布。
十、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7 月9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路牡丹区委便民服务大厅二楼)开标 一 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 7 月9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注:开标时间随查验投标单位保证金到账情况顺延.
十一、成交结果查询:
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主任 刘站长
电 话:0530-7369019、736903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张女士
电话:0530-5333118(分机号602) 18366052221 18369029979
邮箱:sjhdhz@163.com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2015年 6月18日